机载显示与照明
机载显示系统是飞行员与周围环境之间重要的人机接口之一,机载显示系统需要以更灵活的方式向飞行员提供合适、及时和准确的数据,确保飞行员的安全和提供必要的信息。
机载显示系统对于高亮度、高清晰度、高对比度、抗极端环境的显示器件的需求越来越高。现阶段对飞机座舱显示器的要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Ⅰ. 阳光可读性
透明座舱显示器要求飞行员可在强阳光照射环境中能够轻松获取屏幕上的显示内容,且无需机载光源照明辅助。这就要求显示器具有较强亮度,并能在合理范围内随意调节,以保证飞行员在不同的阳光照射条件下均可获得清晰的显示信息,同时不影响飞行员的视力。
Ⅱ. 周边高亮度条件
在全日光条件下,若要使飞行员可以清楚地看到显示内容,就要求显示器具有较高的对比度和灰度比。在最高亮度条件下,显示器的灰度等级至少超过5级,同时灰度比达到10:1,才能使飞行员清晰有效地分辨屏幕上细小的显示内容。
Ⅲ. 亮度可调
为使座舱显示器能在外界从0.1Lx至108000Lx的亮度变化内进行清晰地显示,为飞行员提供有效的飞行信息,机载座舱显示器的亮度应具有持续可调节性。通过调节显示内容的亮度,以满足不同作战环境和天气下的显示要求。
Ⅳ. 高度清晰
在60°×60°视场(Field Of View简称为FOV) 中至少保证每1'40"的范围具有一个彩色像素点, 或者说在FOV视场内, 显示器具有4.6M以上的像素值。而全景座舱显示要求在保证高分辨率条件下将FOV增大至120°×120°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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